关于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05-22 浏览量:2779

各县(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直和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市委各督导组:
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是搞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环节。把这一环节工作抓好抓实,开展批评才会有的放矢,整改落实才会更加自觉。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边学边查边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根据省委有关精神和市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五学五看”活动,扎实搞好学习教育
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对不同群体党员提出不同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学习教育,使党的群众路线在党员、干部中深深扎根,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重点开展好“五学五看”主题活动。
1、学理论,看思想武装强不强。通过中心组学习、读书交流会、观看电教片、干部网络大学堂自学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研读中央、省委和市委印发的教育实践活动读本。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上来,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市委组织部、市委实践办将举办6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专题报告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统筹安排,认真参加。
2、学党章,看履行义务好不好。市、县(区)直属机关及直属单位要通过专家讲座、随堂测试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研读党章,熟悉并掌握党章的主要内容、基本观点和精神实质,使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党员应尽义务,按照党章的标准要求自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要在组织集中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履行义务的模范。
3、学党史,看立场信仰牢不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第二卷等党史著作资料。组织党员、干部到惠东高潭镇中洞革命老区、东江纵队纪念馆、叶挺纪念馆等教育基地开展“学党史、强信仰、转作风”主题学习活动,追寻党在东江地区的革命足迹,缅怀党和人民群众在东江地区创造的丰功伟绩,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4、学党纪,看执行规定严不严。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广泛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法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中央、省、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到惠州监狱、法院、检察院等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严明纪律意识。
5、学典型,看联系群众紧不紧。广泛开展“向基层学习、向先进看齐”主题活动,通过开设道德讲堂、播放专题短片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龚全珍、兰辉、“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赵喜昌和李惠云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惠州市为民先锋十大模范人物”先进事迹报告会,引导党员、干部对照身边先进典型照镜子、找差距、改作风。
二、采取“八种方式”,直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坚持“请上来”与“走下去”相结合、“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多层面”与“互动式”相结合,通过以下“八种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1、发放通知。市、县(区)领导班子以组织的名义,就“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加强作风建设,统一征求下一级党组织对本级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汇总梳理后,属于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和意见由个人认领,班子成员个人不再以组织名义重复征求意见;涉及到各级直属单位的问题和意见反馈到有关单位,各单位不再集中征求基层意见。
2、问卷调查。围绕查找“四风”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调查问卷,以不记名形式向党员干部、服务对象、基层群众、“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建议。
3、专题座谈。领导班子成员个人要邀请业务管辖范围内有关负责同志、退休老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和基层群众等开展专题座谈,在座谈中听意见、找问题、谈对策。
4、个别访谈。针对查找到的“四风”突出问题,个别约谈党员同志、基层群众,以耐心求教的态度,把问题谈深谈透,把对策找准找实。
5、体验民生。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实际工作,分别到田间地头、车间厂房、公交线路、医疗场所等调查研究、体验民生,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多方面听取了解群众在办事过程、工作生活当中的感受体会,做到转换角色、换位思考。
6、接待接访。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通过在党代表工作室、信访室和其它专门接访场所接待群众等形式,面对面听取群众对加强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7、网络互动。市委在惠州群众路线网开通“留言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各县(区)各单位也要通过在专题网站设置留言栏目、开通政务邮箱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听取网友意见建议。
8、上门走访。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要采取上门走访等方式,与群众、服务对象、生产一线职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听取意见建议。
三、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学边查边改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三个环节是一个有机整体,一定要贯穿活动始终。要把学习教育与查摆问题、解决问题、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从活动一开始就查起来、改起来,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
1、注重边学边查。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拿起思想武器,综合运用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实。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原汁原味梳理意见建议。要搞清楚哪些问题是能够马上解决的,哪些问题经过努力是可以解决的,哪些问题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解决,形成整改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
2、做到立行立改。坚决落实好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和省委15个专项整治行动,把需要配合省有关单位落实的整改任务完成好。要针对查找出来的“四风”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主要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建立整改台帐,对需要整改的每一个具体问题进行列表编号,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根据发现的问题,更新整改计划和台账。要从群众感受最直观、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执法不公等问题;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着力解决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简单粗暴、弄虚作假等问题;尚未完成换届的村、社区,要通过加强学习、听取意见、对照检查、立行立改,提高做好换届工作的认识,排查和解决影响换届的突出问题,确保完成换届任务。
3、抓好建章立制。认真制定制度建设计划,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制度建设计划3月底前报市委督导组审阅。要认真梳理已有的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予以重申,继续坚持,抓好落实,形成刚性约束;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废止或新建。要着力健全完善落实“一线工作法”的制度规程、牵头单位负总责的工作机制和完善督查工作全覆盖机制,探索构建敢于担当的激励机制和保护机制。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定期通报各县(区)各单位建章立制工作情况。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第一环节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领导和指导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1、坚持领导带头。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整改落实,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把示范带头作用体现到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各县(区)各单位要参照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的做法,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挂钩联系下属单位,推动活动深入有效开展。各级领导班子要作出解决“四风”问题的公开承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新一届村、社区“两委”,要结合就职宣誓做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承诺。各县(区)各单位组织本县(区)本单位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梳理分类所收集的意见建议并建立台帐,于3月底前交市委督导组上报市委实践办。
2、注重分类指导。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周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半天。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要灵活安排学习时间,不能停产学习。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利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方式学习的同时,采取制作宣传栏、用好“学习卡”、编发口袋书,以及利用手机信息、网络QQ、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组织开展学习。注重工作实效,杜绝搞形式、走过场,避免一窝蜂下基层征求意见,克服走马观花、浮光掠影搞调研。要把“四风”问题聚焦到领导班子上、聚焦到领导干部个人身上,防止避重就轻、遮遮掩掩。
3、强化督促检查。市委督导组要督促指导所督导单位有序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各项工作,重点督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好学习教育,承诺带头整改,以及边学边查边改、推进建章立制等工作,及时向市委实践办反映存在的问题。要开展一次“考学”,以闭卷形式测评所督导单位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情况。市委各督导组要在所督导单位的机关门廊、信访接待室、窗口单位、办事大厅和服务岗位等设置专用意见箱,定期整理汇总,了解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和反馈。要将所督导单位开展该环节工作的情况形成简要报告,于4月10日前报市委实践办。
4、加强舆论引导。充分运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大力宣传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挖掘和宣传本地本单位先进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激励广大党员学先进、当先进。各县(区)要选树一批乡镇(街道)、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学习。注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抓住带有普遍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反面典型,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等方式,开展警示警醒教育活动。要做好信息报送,及时上报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正反典型,以及通过活动推进重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附件:1.惠州市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指引(供各县区、各单位参考);
      2.市民政局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具体动作及时间安排表(供参考)。

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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