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作者:ns 时间:2014-02-14 浏览量:2851

 惠市教德〔20144

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市文明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并请各县(区)教育局每月至少报送两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市直学校每月至少报送一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到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择优报送市文明办。

联系人:李阳景。电话:2671101 

电子信箱:dyk456@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惠州市教育局

2014212 


关于进一步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 

市直和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各县(区)文明办;

为顺利实现2014年夺取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目标,和进一步加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工作和惠州文明网(网址:http://hz.wenming.cn)建设,全面反映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成效、做法和经验,按照扎实开展工作、及时收集信息、及时上报信息的原则,建立各司其职、运转高效有序的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主要包括市直和驻惠、各县(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中央、省、市部署的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以及本单位迎接2014年全国文明城市复评相关工作;在各自工作领域的新动态、新举措、新亮点、新经验、新风貌;组织参与的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等。既可综合报送,也可单项报送。

二、报送要求

1、从1月起,请各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开展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的工作和活动情况,在工作或活动结束2天内形成报告、新闻稿、专题报道等方式(建议以图文并茂形式报送, 按照附表1格式填写)同时报送市文明办和电子邮箱:hzswmj@126.com和惠州文明网投稿电子邮箱hzwmhk@163.com

2、市直和驻惠各单位每月报送信息条目不少于2条,各县(区)文明办每月报送信息条目至少10条,并每月底将相关报送信息条目总数登记汇总报市文明办(详见附表2),市文明办将每月对各单位报送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及公布。

3、各单位在计划开展各项与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活动或工作前,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提前与市文明办联系提供新闻线索,由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员通知惠州文明网和协调相关媒体前往采访报道(详见附表3)。

4、从1月下旬起,市文明办将每半个月发送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提示至各单位,请各相关单位在完成相关信息报送工作的同时,要积极组织本单位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和工作人员,按照工作提示和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各项文明传播活动,并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资料。

5、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经由市文明办和惠州文明网综合筛选后将适时上报中央和省,并同步在惠州文明网、工作简报上刊登发布,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将纳入督查督办内容定期通报。

三、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信息报送工作,请填写好《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采集员登记表》(附件4)于121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送市文明办(联系人:罗秋玲、孔舒梅;联系电话:2892060。传真:2818910;电子邮件:hzswmj@126.com。) 

附件:1、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信息发布登记表

2、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每月信息汇总表

3、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线索登记表

4、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采集员登记表

 

                     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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