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几起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通报
作者:ns 时间:2013-05-21 浏览量:3226惠 州 市 教 育 局
惠市教安〔2013〕26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
溺水事故的情况通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通报》(粤教保函〔2013〕37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各级各类学校结合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通报
附件1:
特 急 粤教保函〔2013〕37号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5月11日惠州、梅州两地发生溺水失踪和死亡事故后,中央电视台1台
5月各地要迅速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时间部署开展2013年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一是要着重在宣传教育上下功夫,真正将安全知识融入学生头脑,加强学生自救互救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实践教育,教育引导学生掌握正确的自救互救常识和技能,采取科学的自救互救方式实施救护。有条件的学校要加强学生游泳技能的培训; 二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山塘水库等重点部位的监管,明确管理主体和责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救生圈、救助绳等安全设施;三是广泛发动村(居)委会、工矿企业等单位以及联防队员、离退人员、教师、家长等组成校外安全志愿者服务队,在节假日和放学时段对辖区内山塘水库、河流等场所进行巡查;四是联合村居委会、工矿企业等部门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教育,督促学生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五是要于近期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本辖区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根据省领导指示精神,省政府将于2013年6月上旬组织开展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各地2013年学生溺水死亡人数要力争比2012年下降25%以上。
三、强化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各地、各学校对因宣传教育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而引发学生溺水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实行倒查机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不予配合、开展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要积极提请本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严肃处理。
各地贯彻落实
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2:
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市贯彻部署会上的讲话
陈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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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连续发生两宗群体性学生溺水事件,这是从来没有过的,应引起教育部门和教育工作者的深刻反思,现结合目前我市学校安全管理情况,提出三点意见:
一、要把学校的安全工作、学生的安全教育确实摆在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学校工作千头万绪,但是,学生的安全、校园的安全,什么时候都要摆在第一位。没有学生的安全、没有校园的平安,就没有学校的发展,就没有教育的公平。因此,学校要做到八个坚决:一要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的再次发生;二要坚决杜绝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三要坚决杜绝校园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四要坚决杜绝校园火灾的发生;五要坚决杜绝学生斗殴事件的发生;六要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踩踏事件的发生;七要坚决杜绝出现教学设施或者楼房、围墙倒塌伤人事件的发生;八要坚决杜绝外来人员到校园伤人事件的发生。
二、要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实做好学校的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要做到七个全面:一是全面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二是全面强化家庭的关爱和家长的监护;三是全面开展学生溺水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四是全面开展校车安全的整治工作;五是全面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专项整治工作;六是全面开展消防、防火演练活动;七是全面开展校园自身安全隐患排查。
三、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
具体要做好八个方面工作:一是落实学生安全教育“每周一课”制;二是落实学校自身安全隐患排查制;三是落实学校领导、教师的责任分工制;四是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层级制;五是落实校长是第一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制;六是落实校长安全责任考核制;七是落实督导检查制;八是落实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