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
作者:ns 时间:2012-04-19 浏览量:2942
惠 州 市 教 育 局
惠市教纪〔2012〕9号
转发关于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和人员
积极参加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
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市直学校:
现将市纪委监察局《关于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惠市纪传〔2012〕19号)转发你们,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将此作为廉政文化进校园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指定专人收集参赛作品,并于
附件:关于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
惠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惠州市发电
发电单位 |
中共惠州市纪委 惠州市监察局 |
签批盖章 |
杨伟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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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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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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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市纪传[2012]19号 |
惠机发 |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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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纪委监察局各派驻(出)机构,委局机关各室:
为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建设廉政文化,构建幸福和谐惠州,经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反映廉政主题思想的广告创意作品(作品征集活动已于
一、深入宣传发动,扩大赛事的社会影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把宣传发动的过程作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廉政文化传播的过程,广泛运用各种形式、各种载体公布开展大赛的相关信息,最大限度扩大社会群众的知晓面、参与面,扩大赛事的社会影响。
二、明确任务,确保参赛作品数质量。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定向邀请赛等方式,积极动员所属的文化团体、广告设计公司、专业学校等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踊跃报名参赛。各县(区)报送的参赛作品不得少于20幅。
三、各单位报送作品情况和作品获奖情况纳入年终宣教工作考核体系。
附:“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征集推广活动方案
惠州市监察局
附件:
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创意大赛”征集推广活动方案
主办单位:惠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惠州市监察局
协办单位:惠州市地税局
承办单位:惠州市广告协会
惠州市动漫文化交流协会
为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建设廉政文化,构建幸福和谐惠州,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优秀平面及影视类廉政公益广告。
一、活动目的
充分发挥廉政公益广告形象生动、覆盖面广、群众喜闻乐见的特点,依据其制作和传播规律,本着主题鲜明、内涵深刻、形式新颖的原则,征集优秀廉政公益广告,所征集作品以户外广告、影视广播,巡回展览、报纸刊登等各种传媒形式展出,为打造廉洁城市,构建幸福惠州服务。
二、活动主题
打造廉洁城市 构建幸福惠州
三、指导思想
1、宣传廉洁文化,弘扬清风正气,打造廉洁城市。
2、宣传廉政建设在促进社会和谐,构建幸福惠州方面的积极作用。
3、宣传廉政先进,褒扬勤廉风范。
4、宣传优秀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政资源。
5、宣传反腐败知识,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反廉倡廉建设。
6、宣传打击商业贿赂,构建诚信社会。
四、活动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在市纪委统筹协调下,牵头成立大赛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由市打击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检察院、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经信局、市文明局、市文广新局、市民政局、市广电传媒集团、市报业传媒集团组成,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作品的征集、评审及后期的宣传、运用。
(二)时间及阶段划分: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为4月10日至 6月30 日(以作品送达时间为准),共分四个阶段进行:4月10日至2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利用各种媒体刊登大赛公告或进行现场宣传发动;4月21日至6月30日为作品征集阶段,指定专人收集作品;7月1日至10日为评比评审阶段,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选,淘汰不符合主题思想或艺术水准较差的作品,并将入围的作品在网站上公布,由网友进行投票评分,网友评分后,再由评审团进行最后的评审;7月10日至9月底为作品展览和运用阶段,对优秀作品加以推广。
(三)宣传发动:组委会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发布广告大赛的征集公告,同时,市广告协会向全市设计、广告公司发布大赛信息,动员各广告公司参赛;市动漫协会向全市各大、中专院校及中学的动漫社、动漫俱乐部进行宣传发动,必要时,可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
(四)作品报送:组委会设定接收参赛作品地点,并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参赛作品。
(五)评委会组成及评审办法:由组委会协调抽调专业人员共10人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具体为:市纪委、监察局2人(其中1人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市打击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1人、市检察院1人、市文明局1人、市文广新局1人、市广告协会2人(其中1人担任艺术总监,主要负责平面类广告)、市动漫协会2人(其中1人担任艺术总监,主要负责动漫类广告)。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初选,淘汰不符合主题思想或艺术水准较差的作品,并将入围作品在网站上公布,在网上由网友进行投票评分,此分占评比总分的30%,评审团的评分占70%。7月中旬,由评审团对所有入围作品进行集中评分,结合网上投票评分,最终确定入围作品的奖项名次。
(六)奖项设置:大赛设平面类和影视类奖项,平面类(含漫画)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50名;影视类(含动画)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五、关于作品的有关要求:
(一)作品分类:
1、平面类(含平面海报和单格、2格、四格漫画)
2、影视类(含影像视频和flash动画)
(二)作品主要内容和要求
运用讽刺、幽默、故事、喜剧、历史、情景再现等多种表现手法,着重突出创意,体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围绕“建设领导干部精神家园,保持党的纯洁性”宣传廉政文化;
2、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规定的52个不准,宣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3、围绕全省统一开展的“打击商业贿赂”活动,宣传商业贿赂的社会危害;
4、围绕全市开展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弘扬真善美,抵制假恶丑;
5、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存在的与民争利、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及其它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进行讽刺揭露;
6、围绕近两年发生在党员领导干部中的消极腐败案件进行创作,引导公民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三)创作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不得在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等信息。
2、严格把关,凡涉及抄袭等问题的一律不得报送。参评作品涉及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参评单位和个人负责,如涉及抄袭,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3、具体要求:
A、平面类作品用150克轻黑硬卡纸装裱,作品规格为A3,背面贴上参评作品登记表(统一由活动指定网址下载)。每个参赛单位或个人作品数量不得多于三幅,分别报送纸质作品和电子版(光盘刻录形式)各1份,即每个画面一幅硬黑卡纸装裱配一个光盘,光盘文件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B。
B、影视类作品以DVD光盘(4份)报送,每条广告留出10秒间隔。影视广告时长不长于30秒,动画最长不超过2分钟,每部作品须递交两种格式的文件,即FLASH播放格式和MOV格式,动画分辨率不低于800×600像素。
C、所有参评作品须注明光盘作品类别、作品名称。
4、参赛人群要求:不限;参赛地域:不限。
5、关于版权:获奖作品版权归惠州市纪委所有,获奖平面类作品需提供电子分层图,以便作品推广应用。
六、作品的宣传和运用
1、作品征集评审结束后,拟举办“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大赛”获奖作品专题展览和颁奖仪式。邀请市委主要领导为展览题词,并请市委四套班子出席开幕式为展览剪彩,对优秀奖作品获得者进行奖励;
2、组织市直各部门党员干部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参观展览;
3、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利用市纪委巡回宣讲团到各县(区)、中心镇巡回宣讲的契机进行巡回展出;
4、在西子网及惠州市各大门户网站发布获奖作品及活动信息;
5、在惠州电视台、《惠州日报》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6、利用户外广告、市区主要路段灯杆旗、灯箱、候车亭等载体进行宣传展出;
7、对获奖的影视作品(含动漫类)运用分众传媒的各大楼宇电梯口电视机、市区内主要大型电子显示屏以及电视台不间断播放;
8、编印《惠州市首届廉政公益广告大赛优秀作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