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山学校未成年人品德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通知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05-22 浏览量:3187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奖励工作热情高、特别关爱学生健康成长、为全面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做出较大贡献的教育工作者。
二、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班主任、德育干事、年级长
三、评选时限:
从2008年9月至2010年7月连续开展三个学年,每学年评选一次。
1、评选条件:
(一)在南山学校连续担任年级长、德育干事、班主任工作三年以上。
(二)品德高尚,热爱本职工作,熟悉德育工作政策、内容和方法,有较高的德育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工作责任心强。
(三)注重班级建设,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得到全校学生和家长的认可。
(四)关爱学生,特别在转化后进生,引导教育学生方面有突出事迹,帮教工作富于开创性。
(五)注重与家长的沟通协调,在家校联系上有突出事迹。
(六)一个学年中,所带班级学生好人好事行为突出。
(七)一个学年中,所带班级学生违法违纪行为为零。
(八)所带班级学习成绩保持在年级中等以上。
2、奖励方式:
(一)获奖教师将获得由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共同颁发的荣誉证书以及旭日集团提供的奖金人民币3000元。
(二)获奖教师将出席惠州市未成年人品德优秀“旭日奖”表彰大会。(每年10—12月举行)
(三)获奖教师的工作事迹汇报材料将汇编成书并供全市班主任学习。
四、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群众公认的原则,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学部初评,确定学部推荐名额,自下而上推荐候选人,按1:3的比例,中小学共9人,其中中学部推荐候选人5名,小学部推荐候选人4名,最后由校行政会讨论推荐三人到市教育局参评。
五、其他:
1、每位候选人需报送不少于3000字的工作事迹书面材料(要突出德育理念、教育智慧和教育效果,要有成功的教育转化案例)。
2、初评时间:9月25日完成,望各年级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南山学校
2009-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