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惠州市教育局 时间:2016-09-14 浏览量:11049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89号)要求,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大力弘扬师德风尚,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不断激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使广大教师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各单位要把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师德教育月的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德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二)围绕教师节主题开展宣传庆祝活动。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围绕教师节日主题,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开展特色鲜明、意义丰富、影响广泛的宣传庆祝活动。今年教师节期间,我市继续召开教师节庆祝大会,表彰惠州市“明星校长”、“优秀校长”、“首席教师”、“优秀教师”、“优秀乡村幼儿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标兵”、“教坛新秀”、“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先进个人和“惠州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微博、微信、微电影、QQ等媒体平台,充分展现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与教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全面反映近年来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生动展示当代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面貌。
(三)开展“惠师行”送温暖活动。各单位要以庆祝教师节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利教惠师政策,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要结合实际,通过各种方式看望慰问教师,重点走访慰问农村边远学校教师、家庭经济困难教师、受灾教师、离退休老教师以及因公殉职教职工家属,要深入了解教师的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倾听教师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教师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把一系列惠师政策举措落到实处,真正为教师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广大教师度过一个愉快、有意义的教师节。
(四)开展对优秀教师的学习宣传活动。教师节期间,教育部将组织开展深入向李保国同志学习、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等一系列活动。各单位要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优秀教师,利用教师节这一有利时机,发挥我市主流媒体和校园宣传主阵地的影响力,深入挖掘和大力弘扬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号召广大教师向先进典型人物学习,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和培养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教师节当天要组织师生认真收看中央电视台“寻找最美教师”颁奖典礼。
(五)继续组织开展师德征文活动。深入推进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2016年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为主题的师德征文活动。从立德当表率,树人为根本,立教作贡献,争做“四有”好老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市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良好精神风貌。请各单位根据《“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师德征文活动方案》(粤教师函〔2016〕89号通知文件的附件)有关要求,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并组织好对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推荐工作。我市将组织师德征文评比活动;同时按照好中选优原则,选送优秀征文参加省教育厅的师德征文评选活动。征文选送数量要求如下:每个县(区)各选送35篇征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各10篇,中职技工组5篇),每个市直院校各选送5篇征文。各地选送的征文应包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征文;特殊教育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师德征文按教师所任教学段(中学或者小学)分组报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师德教育形式,确保活动成效。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加强领导,将师德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教育新方法、新途径,研究制定今年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创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确保活动成效。同时,要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健全学术不端、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等师德失范行为的惩治查处机制,要严格落实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行为,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照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二)注重总结提高,及时报送师德建设经验材料。各单位对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在师德建设中存在困难问题和下一步加强师德教育的计划,要及时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教育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县(区、市直学校)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情况工作总结(纸质版一式1份)、《各单位选送师德征文主题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和推选的优秀征文(严格按照《“甘守三尺讲台,争做‘四有’老师”师德征文活动方案》要求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的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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