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旭日奖”标志设计方案的通知
作者:ns 时间:2013-10-14 浏览量:2786惠 州 市 教 育 局
惠市教德〔2013〕51号
关于征集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旭日奖”标志设计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旭日奖”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树立未成年人的学习榜样,调动广大德育工作者、学生家长和学校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和香港旭日集团共同设立,已经历经九届。
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旭日奖”现包含如下奖项:
1.惠州市美德少年“旭日奖”和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进步“旭日奖”;
2.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旭日奖”;
3.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秀家长“旭日奖”;
4.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学校“旭日奖”。
为充分展示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旭日奖”的独特文化内涵,提升知名度和美誉度,满足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需要,现公开征集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旭日奖”标志设计方案。
一、内容要求
(一)标志要立意准确,图案精美,规范清晰,易于理解和记忆,具强烈的可辨认性,充分考虑实际应用的广泛与适用性。
(二)能准确反映惠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旭日奖”表彰奖项的独特优势、典型特征和历史文化魅力。主题突出,构思精巧,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时代感。
二、奖项说明
设入围奖20名,每人奖金500元,颁发证书;标志采用者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
三、征稿对象
全市教育工作者和中小学生。
四、投稿要求
(一)设计方案须电脑绘制,以平面形式提交黑白墨稿、彩色稿各4份,以A4幅面白底打印(附带光盘或ppt/pps文件)。手绘稿、草图均视为无效。
(二)标识创意阐述须清晰明白,请另附纸说明。
(三)须附设计个人情况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用A4纸打印。请勿在设计文稿上注明。
(四)每个投稿人可提交1至2个设计作品。作品无论入围与否,一律归主办方留存,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五)投稿作品应为未发表的原创,条件不符者请勿投稿。
五、截稿时间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惠州市教育局605室德育科。联 系 人:李阳景。联系电话:0752-2671101。
惠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