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树华杯”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陶艺作品比赛的通知
作者:ns 时间:2013-09-03 浏览量:3273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体育艺术2+
一、指导思想
通过陶艺比赛,加强我省中小学生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学习、传承与发扬,丰富学校美术教育教学与实践,总结和交流中小学开展陶艺教育教学活动的经验,促进我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主题与内容
主题:陶趣·淘梦
内容:限陶瓷烧制作品,题材、品种、形式、技法不限,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具有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时代特征,表达学生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及梦想。
三、参加对象和分组
(一)全省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在籍学生;
(二)分中学学生组(含中职学校)、小学学生组2个组别。
四、作品报送及要求
(一)未参加过省展活动以上的原创性陶艺作品均可报名参加;作品(照片)报送截止时间:
(二)作品尺寸:单件或组合均可,单件外形尺寸不超过20cmx20cmx
(三)报送要求:各校选送作品照片(以高精度电子照片文件形式),按时传送到组委会指定邮箱。传送文件标题注明所在城市及学校名称,正文内容附表(注明作品名称、材质、尺寸、作者姓名、地区、学校、班级、辅导教师、电话、电子邮箱)。作品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及学校相关信息;
(四)报送数量:各市经选拔后报送参赛作品(照片)不超过30件,以市(地级)教育局为单位填表统一报送,同一学校作品数量不超过3件。
(五)报送地址:佛山市和平路12号1506创意城10号楼C630裕窑陶艺苑,“树华杯”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陶艺比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邮编:528000;联系人:招锦涛,电话:0757-82786893;邮箱:188227551@qq.com;QQ:188227551。
(六)本次比赛为我省学生美术类作品比赛,组委会不收取参赛单位和学生任何费用。
五、活动安排
(一)作品复评:组委会对报送作品照片匿名初评后,通知各校将入围作品原件送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评。参加复评作品自行装裱。
(二)展览地点:佛山市石湾第一小学,地址:佛山市禅城
区石湾榴苑二街20号;
(三)展览时间:
式;31日退件。)
(四)研讨交流:
(五)权利: 主办和承办单位对作品有展览、研究、拍摄、录像、宣传、出版发行及收藏的权利。
(六)退件: 获奖及入选参展作品在展览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地点退件,联系人:招锦海,电话:0757-82786983。
六、奖项设置
(一)初评出各市20件报送作品参加复评,再从中评选出中学组、小学组得奖作品各80件;各组别参赛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各组奖项数量为5名,15名,60名),一、二等奖获奖作品设指导教师奖;
(二)组委会对获奖(参展)作者及所在学校颁发相应获奖证书;
(三)获奖(参展)作品入选《“树华杯”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陶艺作品比赛优秀作品集》。
七、组织机构设置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 佛山市石湾第一小学 裕窑陶艺苑
协办:广东省学校艺术教育指导委员会
广东教育学会美术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
广东省美术家协会少儿艺术委员会
佛山教育学会美术教育研究会
(二)组织委员会:
主 任:王玉学(广东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
副 主 任:许舒翔(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处长)
委 员:杨 健(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主任科员)
周凤甫(广东省教育研究院教研室体艺科副主任、美术教研员)
陈卫和(广州美术学院教授、美术教育研究室副主任)
陈日新(佛山市教育局教研室美术教研员)
唐家强(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教研室美术教研员)
杜树华(树华美术培训中心校长)
陈军怀(佛山市石湾第一小学校长)
唐越胜(佛山市石湾第一小学副校长)
吴展鹏(裕窑陶艺苑总经理)
艺术顾问:钟汝荣(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杨锐华(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郑舒文(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
秘 书 长:周凤甫(兼)
副秘书长:陈卫和(兼)
毛瑞莲(广东省学生体育艺术联合会艺术教育活动管理中心主任)
(三)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佛山市禅城区和平路12号1506创意城10号楼C630。
主 任:唐越胜(兼)
副主任:霍志铨
成 员:招锦海、罗小丹、梁家欣、邓佳丽、喻娟
附件:1. “树华杯”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陶艺作品比赛报名表
2. “树华杯”广东省第二届中小学生陶艺作品比赛信
广东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