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ns 时间:2010-05-05 浏览量:2753惠 州 市 教 育 局
惠市教〔2010〕75号
关于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为加强我市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工作,根据粤考院〔2010〕122号文和惠市教〔2010〕7号文的有关精神,现就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简称“学业考试”,也称“中考”下同)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惠州市中考文化科目为9科,其中初三设考7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初二设考2科:地理、生物。考试采用省统一命制的试题,统一使用答题卡答题,统一使用计算机辅助评卷,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准确。答题卡涂写要求严格,请各单位及时通知考生准备考试所用的相关用具(黑色碳素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等),并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进行答卷。
二、考试日期:6月19至22日共3天半。
三、各科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数学100分钟,英语(含听力考试)10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各80分钟,历史、地理、生物各50分钟。
各科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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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地理(9:00—9:50) 生物(10:1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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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语文 (9:00—11:00) |
思想品德 (15:00—16:20) |
历史 (16:50—17:40) |
6月21日 |
数学 (9:00—10:40) |
物理 (15:0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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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英语 (9:00—10:40) |
化学 (15:0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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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各科计分: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其中英语含听力题25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各为100分(地理和生物科供初二学生考试,转换成等级A、B、C、D公布)。
五、试卷样式:各科试题不分一、二卷,考生直接使用答题卡作答。
试卷包装:中考考试试卷每科分32份装和12份装两种规格。
答题卡包装:中考考试答题卡每科分30份装和10份装两种规格。
六、要做好英语听力考试设备的检测工作,并配备备用发电机,制定应急预案,以防止英语听力考试事故的发生。各定点考场一律采用统一播放形式播放英语听力考试试题,考试时间约为15分钟。在开考英语科目时,应将英语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发给考生,英语听力试题印在英语科试卷的前面。考试一开始,先进行英语听力考试,然后再进行笔试。听力试题录音全部在录音带的A面,并已进入起始状态,播放员经目测无误后,考试开始前将录音带放入录音机内,考试铃响,即开始播放录音,录音带先录有一段音乐,播放员可按音乐声调整好音量。录音只放一遍,听力试题播放结束,播放员立即关闭录音机。对迟到者,听力试题录音带不得重播。
七、数学科使用科学计算器要求按《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使用科学计算器的通知》(粤考试中心〔2002〕142号)的规定执行。
八、考场设置。今年初三毕业生学业考试仍以县(区)为单位设定点考场;初二以镇为单位设定点考场,每个镇最多只能设一个考场,镇中学人数少的可几个镇合并成一个考场。初二级的地理、生物的考试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初三毕业生学业考试要求执行。各地应根据本县(区)的实际,周密考虑考场设点。6月1日前各县(区)应对定点考场作一次全面的检查,对达不到定点考场标准的考场要责令抓紧时间完善,确保中考安全顺利进行。
九、组织管理:今年是我市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中考,且考场基本集中在县城。各县(区)教育局、教育考试中心要高度重视中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一是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公安、保密、纪检监察、信息产业、城管、交通、卫生、供水、供电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尽职尽责,为中考创设一个优良、和谐、安静的考试环境。二是要注意考生交通、食宿、卫生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各中学的带队老师要负全责,与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密切配合,保证本校的考生吃好、住好,稳定考生情绪,组织考生顺利参考。
十、领卷时间: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于6月17日上午十时前到东莞市麻涌镇工业区广东粤赛印刷有限公司领卷。各县(区)必须按《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粤教考〔2002〕3号)要求,切实做好中考试卷的运送和保管工作。6月18日下午全市各考场召开考务会议。
十一、试卷押运人员组成: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分管中考的副主任、保密员和公安人员。试卷运载工具必须是专用密封车辆,不得中途临时租用车辆。试卷运送途中不论路途远近,必须直达终点,中途不得停留。
十二、各县(区)必须于5月7日前将考生人数、试题数、答题卡数、英语录音带及考场、试室等准确数据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附件一:2010年惠州市中考试题、答题卡及录音带订单)。
十三、考试费用由各县(区)按每人每科4.80元,体育按每人1元缴交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包含试卷(含答题卡、录音带)费、巡视员补助费、住宿费和评卷费等。
十四、中考评卷及评卷场设置要求:采用“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网上评卷)”方式,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准确公正地评分,按惠市教[2002]208号文执行;为使普通高中录取新生有一个公平、公正、统一的分数标准,建立科学的教育教学管理评价体系,2010年各县(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答题卡由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进行统一集中扫描后,远程发送(加密后随机分发)到各评卷场,由评卷教师在评卷场的计算机上进行网上评阅;评卷时评卷场(计算机室)实行封闭式管理。
6月19日下午起惠城区、惠阳区、博罗县每天下午将答题卡运送到市指定的地点,其余各县(区)在22日下午将答题卡运送市指定地方。6月23—25日市教育考试中心对全市的答题卡进行集中统一扫描;6月24日进行试评,统一评分尺度;6月25日—28日计算机上进行网上评卷。
各评卷场务必全面规划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中考评卷工作,不拖全市后腿。初三学业考试成绩以原始分的方式呈现,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各科相加后的总分为730分(含体育科50分);初二地理、生物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各科成绩公布为A、B、C、D四个等级。中考分数(磁盘)于7月5日前送各县(区)教育局。
十五、要做好试卷保密工作。中考考试试题(包括副题、评分标准及答案)在开考前属国家机密级保密范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场必须按照《保密法》、《广东省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保密条例》的要求,切实做好试卷保密工作,落实各级保密工作责任制(各县(区)试卷保密员在《试卷保密员守则》上签名,复印一份交县(区)教育局保存,另一份自己留存)。各县(区)只能使用去年验收并发文的中考试题保密室,今年原则上不增加试题过夜的保密室。各县(区)教育局和考场主要领导是2010年中考保密工作责任人,要求县(区)教育局长与考场主考签订考风考纪岗位责任合同书;要求考场主考与监考员签订考风考纪岗位责任合同书,要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加强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的教育,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监考员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监考员守则》。监考员经培训合格持《合格证》上岗。参与试卷发运、保密等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规和纪律,严格试卷交接签收手续(送卷员在《试卷领卷员、回卷员守则》上签名,复印一份交县(区)教育局保存,另一份自己留存)。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中考的人员,一律不得参与考试的任何一项工作。如发生试卷泄密或丢失试卷(含评分标准及答案)、答卷事件,要及时向当地公安和保密部门报告,同时报告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保密法》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六、各级部门应重视中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中考各项工作任务。
十七、实行每节考试值班和报告制度。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值班人员:李春治。值班电话:2283630。
附件一:2010年惠州市中考试题、答题卡及录音带订单
附件二:评卷教师守则(计算机辅助阅卷部分)
惠州市教育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2010年惠州市中考试题、答题卡及录音带订单
考试中心(盖章)
科目 |
考试 人数 |
试室数 |
试题 |
答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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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份) |
32份装(袋) |
12份装(袋) |
数量 (份) |
30份装(袋) |
10份装(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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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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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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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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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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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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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 品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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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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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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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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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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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带总数 |
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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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全检带 |
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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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带 |
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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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等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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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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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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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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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于5月7日前报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
附件二:
评卷教师守则(计算机辅助阅卷部分)
一、评卷教师在评卷时要佩带工作证,凭评卷工作证进入评卷场地。
二、评卷教师要严守纪律,在规定地点评卷,不得将评卷资料带出评卷场地,与评卷无关的资料不得带入评卷场地。不得外传评卷情况和评分标准,工作时间不得在评卷场地内会客。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信工具和U盘等存储设备进入评卷场所。
三、评卷教师必须认真掌握评分标准,要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始终如一。避免评卷宽严不一或漏评、错评现象,确保评卷质量。评完一题,应认真核对该题分数,并记入指定位置。
四、评卷教师要妥善保管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密码,不得转借他人。密码丢失,需及时报告市教育局评卷组长和市教育局评卷工作领导小组。
五、评卷过程中,发现考生答卷异常情况,如试卷雷同,应及时记录并上报评卷组长和领导小组。如考生答卷字迹模糊,或超出答题区域,无法评卷,应报告市教育考试中心技术组收回试卷。
六、评卷教师须严格按照课程组确定的评分标准,细则进行评卷,严禁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细则。如对评分标准和细则有异议的,需向市教育局课程评卷组长提出,经市评卷组研究和市领导小组同意才可更改。
七、评卷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评卷工作,要遵守中考评卷的各项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纪律或徇私舞弊者,按教育部国家统一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评卷结束后,评卷教师须将评分标准和实施细则交回评卷组长,统一交回市教育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