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惠州市中小学(中职)开展创建“无毒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ns 时间:2009-11-12 浏览量:2710

 


惠市教〔2009232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全市禁毒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制定惠州市中小学(中职)开展创建“无毒学校”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将拟定的创建活动的具体方案(正式文件)以及联系人姓名,于1030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科。联系人:刘文胜。联系电话:2671101。邮箱:dyk456@163.com

 

 

惠州市教育局

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惠州市中小学(中职)开展创建“无毒学校”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校园禁毒成果,不断提高对禁毒教育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校园禁毒工作,根据全市禁毒工作的部署,惠州市禁毒委员会、惠州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开展惠州市中小学(中职)创建“无毒学校”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打防并举、教育为本”的工作方针,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禁毒工作宣传力度,强化广大师生的识毒、拒毒、防毒意识,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无毒学校”,指学校在校师生、用工、暂住、寄住人员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等行为。创建“无毒学校”的主要任务,是以“珍爱生命、杜绝毒品”为主题,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毒意识。

(一)认真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基本任务是普及禁毒知识,传播禁毒观念,宣传禁毒法规,动员全民禁毒;其核心是增强全体师生的禁毒意识,提高对毒品及其危害的认知能力和抵御能力。

(二)按照要求开设禁毒教育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毒品预防教育在小学五年级到高中二年级进行,按平均每学年2课时安排教学内容。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分阶段开设禁毒课程,切实做到计划、师资、教学材料、课时 “四到位”。市、县(区)教育局要充分发挥督学的作用,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督导范围。

(三)积极开展“八个一”教育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各学段开展“读一本禁毒书、看一部禁毒教育片、听一场禁毒报告、召开一次禁毒专题班会、出一期宣传专栏、签一张拒毒承诺卡、写一篇禁毒感想、举行一次禁毒宣誓仪式”的“八个一”教育活动。

(四)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建立禁毒教育基地(园地)。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争取各级禁毒部门的支持,逐渐配足开展禁毒教育所需的教材和设备。要组织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展览或禁毒教育基地(园地),通过展板、实物陈列、多媒体展示等形式,介绍有关禁毒的条例、毒品的危害、吸毒者的悲惨结局、如何抵制毒品犯罪等,提高学生的识毒、拒毒、防毒能力。小学五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每学年组织学生参观禁毒教育展览或禁毒教育基地(园地)一次。有条件的高中学校可以组织学生参观戒毒所。

    三、工作步骤

    禁绝毒品,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创建“无毒学校”是项长期的工作。近期,创建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定岗定责。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定人、定岗、定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县(区)教育局要与所辖学校签订创建“无毒学校”责任书。

第二阶段:全面发动,调查摸底。要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无毒学校”的重要意义,全面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加大对师生员工及校内临时工的排查力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重点加强对涉毒人员的排查。对校园内可能存在的涉毒人员要摸清底数,建档立册,定期上报动态情况。对发现的吸毒人员要在公安、禁毒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帮教工作。

第三阶段:落实措施,互检互查。

一是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国家的要求,开设禁毒教育课;要充分利用“国际禁毒日”等契机,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活动。要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的主题活动,将禁毒教育延伸到师生员工的家庭。各级各类学校禁毒教育普及率要达到100%

二是要落实和完善各项禁毒工作措施。建立并逐步完善创建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重点加强对涉毒“高危”人群的管理,坚决杜绝、严格控制、有效防止毒品犯罪活动在校园内发生。

三是要定期开展互检互查活动,交流经验。在创建无毒学校活动中,市、县(市)区教育局的要定期组织各学校开展互查、互评、互比、互学活动,交流经验,确保创建活动的整体推进和不断深入。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评比奖励。创建“无毒学校”活动将由市禁毒委、市教育局联合进行考核验收。市禁毒委、市教育局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对达标学校(单位)授予“无毒学校”、“创建无毒学校先进单位”等称号,同时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市教育局成立惠州市中小学(中职)创建“无毒学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育科,办公室成员由市禁毒办、市教育局德育科、教育科、安全办的有关同志以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的分管领导担任。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成立相应的创建“无毒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二)创建活动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紧密结合。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禁毒委、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通知》(禁毒委发[2002]13号)的要求,要以学校为阵地,在思想政治、生理卫生、生物、历史等相关课程进行禁毒渗透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使广大在校学生树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意识,努力实现“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的目标。

  (三)建立信息汇报制度。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每月要上报学校关于毒品预防教育的有关情况。有突发事件时,必须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公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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