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南山学校2020秋招生简章

作者:南山 时间:2020-06-19 浏览量:46770

 惠州市南山学校于2001年创办,办学近二十年来始终以“办老百姓喜欢的学校,办民校中的名校”为目标,获评“广东省一级学校”、“广东省绿色学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广东省书香校园”、“广东省示范性教师教育实践基地“等殊荣。

 学校师资优良,教师中曾获市(县)级以上优秀称号者占总数的86 %。学校秉承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全力打造智慧校园,把互联网技术与新课程理念有机融合,小学形成了独特的“1213”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中学部创建了“2355”翻转课堂教学模式,教育教学取得了一定成就。

 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探索“生态体验式德育”模式,以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考核为主要措施,努力实现“阳光思想、健全人格”的德育目标,培养“阳光灿烂、卓尔不群”的南山学子。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0〕3号)、《关于惠州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指导意见》(惠市教基〔2020〕5号)、《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的通知》(惠市教〔2020〕112号)和《2020年惠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


 小一、初一报名、招生、摇号等方案均由惠城区教育局统一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一年级190人。

 2、初中一年级320人。

 (二)招生对象

 1、惠城区户籍儿童。

 具有惠城区户籍,小学一年级要求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4年8月31日及此前出生),初中一年级要求小学应届毕业生。

 2、惠城区外惠州市内户籍儿童。

 ①在惠城区就读幼儿园大班或小学六年级的适龄儿童;

 ②其监护人在惠城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龄儿童;

 ③其监护人在惠城区持有房屋产权登记凭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的适龄儿童;

 ④其监护人在惠城区持有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

 ⑤其监护人在惠城区持有经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的适龄儿童。

 3、惠州市外户籍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本人或其父亲或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在惠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或提供办理居住证的回执)的适龄儿童。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至7月2日17:00。

 (四)报名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所有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家长)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识别下面二维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学生(家长)须据实填报、上传所需资料信息,可选择1-3所民办学校报名。因提交虚假证件信息导致影响报名或不能参加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责任由家长自负;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五)录取办法

 民办学校招生录取采用分批次直接录取与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办法。招生录取顺序:本校教职工及该校举办者的子女——本校小学直升初中的学生——第一阶段招生——第二阶段招生。当某批次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本批次报名人数直接录取时,则对该批次报名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面批次不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

 (六)摇号管理

 1、摇号学校及对象:招生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摇号时间和地点:需要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民办学校,统一安排在7月9日进行现场摇号,摇号地点惠城区教育局另行公布。

 3、摇号次序:参加现场摇号的民办学校,由摇号系统随机分配学校摇号次序。

 4、摇号方式: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学生。各学校按照摇号次序,派出学生(家长)代表启动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程序,完成本校学生的摇号录取工作。

 5、对于报名超过1所学校的学生,只要被其中1所学校摇号录取,就不再参与其他学校的摇号。

 (七)摇号结果发布

 摇号工作结束后4小时内,我校对外公布摇号录取结果,并通知被录取的学生在7月10日至12日完成缴费注册,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入读。

 (八)备注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招生严格按照惠城区教育《2020年惠城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施细则》执行,不明之处请咨询惠城区教育局。


二、部分年级插班生


 1、插班生招生计划:小学五、六年级、初中二、三年级招收少量插班生。

 2、初二、初三插班生不招收外地转入的外省户籍学生。

 3、插班生报名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和官网)。


三、奖励


 1、小学设奖学金若干名。

 2、中学设奖学金。初一新生注册后,举行摸底考试,成绩最优的前46名为初一 第一学期的奖学金获得者。奖学金分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最高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当期学费。

 3、发放办法:每学期发放一次,奖学金不搞“终身制”。次学期资格由本学期综合考评按排名取舍。遵循“数量不变,能进能出”的原则鼓励学生不懈努力、不断进步。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

 小学:9500元/期;学生在缴费时,减免义务教育退费每人每学期575元,减免惠州市电子教育券每人每学期100元,减免课本费每人每学期50元,共计每学期每人减免725元,实缴费8775元。

 初中:10800元/期;学生在缴费时,减免义务教育退费每人每学期975元,减免惠州市电子教育券每人每学期100元,减免课本费每人每学期90元,共计每学期每人减免1165元,缴费9635元。

 (二)住宿费:2150元/期。

 (三)伙食费:每天45元,按学期收取。


五、其他


 1、退费标准:严格按惠市发改价【2018】129号、粤发改规【2018】14号文件执行。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因病休学、退学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2、我校承诺:不提前开展报名和面谈等工作,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任何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挂钩。

 3、解释权及未尽事宜所属惠州市南山学校行政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办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2388788、2388777

 2、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hznsxx.com

 3、学校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下马庄11号小区

 4、监督电话:

 惠州市南山学校:0752-2388781

 惠城区教育局服务大厅:0752-2677411、2677001

 5、关注南山学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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