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考动态--中考体育满分由50分升为52.5分
作者:行政办 时间:2012-11-26 浏览量:1848体质测试成绩计入体育总分
惠州市2013年中考体育满分由50分升为52.5分
市中考体育政策将有较大变化了。昨日获悉,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政策已经出炉,今年初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或合格以上)将以2.5分的成绩计入中考体育总分,因此中考体育总满分从50分变为52.5分;同时,在比赛中获奖的体育尖子不再享受免考政策,但病残学生仍可获得免考待遇。
体质达标以2.5分成绩计入
据了解,2013年中考体育仍由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组成。其中必考项目是200米跑;选考项目是投掷实心球和立定跳远任选一项。体育必考项目加选考项目的平均分,以百分制的50%计算体育考试成绩。
与往年不同的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从2013年开始,我市将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纳入中考体育项目,并逐步增加初二及初一两个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成绩占中考体育成绩的比重。2013年,初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或合格以上)以2.5分的成绩计入中考体育总分,中考体育满分由50分升为52.5分。
病残学生免考政策仍实行
考生还需注意的是,今年我市中考体育中,在体育比赛获奖的学生不再享有免试资格。2012年中考体育,凡在初中阶段参加相应组别的全国、全省、全市综合性运动会,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与教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比赛获得一定名次的,其成绩按50分计入中考总分。这项制度2013年将不再实行,体育尖子学生仍需参加中考体育。
不过,病残学生的免考政策仍然实行,符合三种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获得免考资格(详见小贴士)。另外,临时有伤病的考生,凭县(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可申请缓考,缓考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制定。对在缓考时间内还无法进行体育考试的考生,可本人提出免考体育申请,其体育成绩按20分计入中考总分。
凡申请免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填写《惠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由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汇总后,交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免考体育的考生名单将在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网站公示。
小贴士
满足三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考体育
一是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丧失运动能力,并已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伤残学生,凭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可申请免考体育,其成绩按30分计入中考总分。
二是凭三级甲等医院(如:惠州市中心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因身体健康原因(如有严重心脏病等),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考生,并提供在校3年期间的健康档案(学生体检表),可申请免考体育,其成绩按30分计入中考总分。
三是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等),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明显畸形(如严重脊柱弯曲、鸡胸、明显0型和X型腿等达II度)等,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凭县(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审核公示,报县(区)、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可免考体育,其体育成绩按20分计入中考总分;另外,此类考生也可在开设的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参加一个项目的考试,按其实际得分的70%折算成体育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