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师生喜获市级专项奖--“旭日奖”
作者:王红沫 时间:2011-02-21 浏览量:1631
日前,我校李晶老师获得第六届惠州市未成年人品德教育先进工作者“旭日奖”,601班马晨洁、602班黄丽萍、603班巫嘉华三位同学获未成年人品德优秀“旭日奖”,受到惠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惠州市教育局的表彰。在2月21日的升旗仪式上,邓畅宏副校长为他们颁发了奖状。
惠州市未成年人品德优秀“旭日奖”是惠州市人民政府与香港旭日集团共同设立,表彰全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品德优秀学生的专门奖项,为年度性市级奖项。
祝贺以上获奖者,希望受表彰的老师同学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修养,更好的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把我校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