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学校关于开展2010年“百名宣传南山好家长”及“三个十佳”评选的通知
作者:行政办 时间:2010-03-16 浏览量:2579一、活动宗旨
鼓励学生服务社区、关心他人,树立一批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优秀学生典型,以激发更多学生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的热情;为加强师德建设,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关心学生、服务家长、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符合时代要求的教师队伍;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家长情系南山,热心民办教育事业,为南山的发展建言献策、鼎力相助,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精神风貌和感人事迹;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构建和谐校园,经学校行政会讨论研究,决定开展评选“感动社区十佳学生”、“感动家长十佳教师”、“百名宣传南山好家长”及“感动南山十佳家长”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二、评选范围
1、“感动社区十佳学生”:从我校学生中产生。
2、“感动家长十佳教师”:从我校教师中产生。凡在我校工作满一学年的教师、符合评选条件者均可参评。生活老师以及职工均可入选,荣誉名另拟。
3、“百名宣传南山好家长”及“感动南山十佳家长”:在校生家长;学生已离校但仍能与学校保持良好关系、大力宣传学校并推荐优秀学生就读的家长。
三、评选条件
(一) “感动校园十佳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乐观向上、懂得感恩,讲文明懂礼貌,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能代表我校学生的良好形象。
2、能积极参加社区活动,能为社区或居民、邻里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社区评价高,是同学学习的榜样。
3、平时能严格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学生守则》。
(二)“感动家长十佳教师”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己任,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具有和谐的师生关系,深受学生爱戴。
2、具有较高的服务家长意识,具备较高的与家长沟通艺术;在与家长的合作交流、培养、教育学生中事迹感人并取得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成效。
(三)“百名宣传南山好家长”及“感动南山十佳家长”
1、严于律己,堪称孩子楷模;尊师重教、情系南山,热心民办教育事业,对我校招生宣传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2、积极支持我校工作,为我校的发展建言献策并做了实质性工作,在与学校、班主任、教师的配合教育中学生成效显著,学生进步或转变明显。
3、以能宣传学校为基石评出100名对南山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家长,再从“百名宣传南山好家长”中产生“感动南山十佳家长”。
四、评选办法与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0年3月15日~4月30日,组织材料、选送。
各部广泛宣传、推荐,评选,并填写《“感动ⅩⅩⅩⅩ”候选人申报表》和“感动事迹先进材料”,上报学部。
(二)第二阶段:2010年5月3日~5月14日,公示。
在此期间,将在校园网上公布候选人事迹,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
(三)第三阶段:2010年5月17日~5月28日,评选,公示。
在此期间,候选人经学部推荐、考核,定选。各部根据公示投票情况,按一定数量上报行政办公室(各部上报数量另行通知),行政会讨论确定表彰对象并予以公示。
(四)第四阶段:表彰
在庆祝“六·一”儿童节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筹备。各部对此次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申报、评选等工作。
2、择优推荐,公平公正。推荐本部门最优秀学生、教职工、家长参加本次评选,使评选活动真正起到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的作用。